一项违反贸易规则的初步裁定,在中国经济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一旦终裁败诉,这将被作为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的首度败诉案例而载入史册,可以说,此案的意义远远超越了汽车业本身。
起因
2月13日,由3名成员组成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小组,对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对中国的汽车零部件投诉案作出了初审裁定,认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大额关税的政策,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判决中方败诉,并要求中方给予进口汽车零件更多优惠。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的初步调查结果要经过各当事方大约三周时间的审阅和评论之后才能成为最终结果,而最终结果还要经过全体世贸组织成员审议并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正式裁决。按照争端解决程序,当事方还可以就正式裁决结果提出上诉,也就是说,正式裁定要等到今年3月才能公布,因此,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14日在一项声明中说,中方尊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正在认真研究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向各当事方散发的中期报告,且在专家组作出此案的最终裁决之前,不对报告进行评论。
引发此次诉讼的源头在于中国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对核定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将统一按照整车税率征收关税,其中,对大于等于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中国目前对整车征收的税率是25%,而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仅为10%,二者相差甚大。
随后,中方有关人员表示,对占车价60%或以上的外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等的进口关税是为了防止进口商避税,目前中方所采取的措施与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完全相符,不存在歧视外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问题,中国将对此裁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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