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市场的价格波动频率比较快,每当价格跌幅较大时,总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声音说中国钢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恶性竞争。而与之对应,当中国钢材价格出现上涨时,关于中国钢铁市场恶性竞争的争论则会被逐步减弱。
中国钢铁市场中是否存在恶性竞争应该以一个明确的判定标准为依据,而不能单纯地把价格的涨与跌作为判定恶性竞争的直接标准,更不能用恶性竞争来模糊中国钢铁产业在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进步。
中国钢铁业正处于理性发展轨道
有效竞争应是基于社会进步、产业稳定、企业长期发展基础之上的,通过有效竞争,总会有少数优势企业胜出。在优胜劣汰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市场结构逐步优化,优胜企业的市场份额会迅速提升,企业规模和生产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市场规模经济的效益凸显,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市场价格也可随之相应降低。但此时价格的降低是不以牺牲企业利润为代价的,而是实现了优势企业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真正的双赢。在钢铁行业,良性竞争应有利于产业以较稳健的方式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结构的优化,因为有效竞争通常能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首先,优势钢铁企业在充分利用企业自身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实现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和扩大市场领先地位的目标。
其次,优势钢铁企业依托自身在产品成本、质量、信誉、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价格竞争,淘汰一些相对落后的企业,实现自主领导产业重组的目的。
第三,在钢铁行业利润处于相对较高时期,通过有效竞争,以牺牲主流产品利润为代价,筑起钢铁行业门槛,降低行业潜入者的进人动机,打消行业外潜入者的进入企图。
从竞争结果的角度,判定恶性竞争应依据以下四个标准:一是看竞争结果是否有利于钢铁产业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实现组织结构优化;二是看竞争是否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或消费者利益;三是看钢铁产业的行业平均利润是否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是否有利于上下游行业间的均衡、协调发展;四是看钢铁产业的生产是否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危害。
依据这四条,可能明确断定中国钢铁市场的竞争基本处于良性状态中,尚谈不上恶性竞争。
回顾近几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中国钢铁产业的发展一直处于理性发展的轨道当中。中国国内的优势钢铁企业已基本完成工艺及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而且以宝钢为代表的一批优势企业已开始参与到世界钢铁市场的竞争。目前,困扰中国钢铁产业理性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难题,是中国经济发展对钢铁的需求量到底有多大,每年3亿~4亿吨甚至更高的钢材需求量能持续多长的时间。
同时,钢铁产能与钢铁实际产量有一定相关性,但不存在等量关系。世界上钢铁制造强国及钢铁强势企业,其产能基本都大于本企业的实际产量,而且多数世界强势钢铁企业的实际产量基本都在其产能的80%~90%的区间浮动。国内目前在讨论中国钢铁产业的产能是否过剩时,一些人往往设定这样一个假设,即“钢铁产能=钢铁产量=市场需求量”,笔者认为这个假设的本身是很牵强的。
四个社会效益的竞争原则
钢铁产业是中国经济发展当中的支柱型产业,其竞争的社会效益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是消费者利益原则。企业不论采用何种手段进行竞争,都应该为消费者带来利益,这种利益既包括经济上的又包括精神上的。凡是违背消费者利益的企业竞争手段,都应该被认定为恶的,是属于限制范围的。
其次是公众或社会利益原则。企业在满足自己的特殊消费对象的过程中,不应该损害环境、员工等其他公众的利益或者社会的总体利益。如果企业通过竞争包括价格竞争,使那些效率低的企业破产,虽然也给部分人带来个人的利益损失,但是由于市场竞争比计划分配更能提高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并没有对社会利益造成损害,也并没有违背这一原则。
![]() 苏州园区酒店项目合作招商.. |
| 打印 收藏该页 用户中心 |
相关资讯 | 相关链接 |
|
| |
发布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