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中衍生出的创新型公司是实施技术转移的重要力量。这种衍生公司的创业人员、进行商业化的技术、甚至所使用的实验设备、资料等资源都与大学或国家研究机构有着多种密切联系。其开发的技术大多带有原创性、跨越性,其市场大多是潜在的,因此往往不为现有的公司所接受。然而从事该项研究的人们对自己研究成果的市场潜力非常敏感,同时有着参与实现这个潜力的强烈愿望,衍生公司往往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
遥感所:培育市场、以点带面
为了摆脱技术转移困境,中科院遥感所探索自行衍生企业,将自身的技术带出去,遥感所自办企业的目的除了最初考虑带出遥感所的技术之外,后来成立的企业———其下属的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唯一控股企业国遥万维———则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利用遥感所的卫星系统掌握遥感技术应用需要的数据资源,然后通过参股宇图天下和国遥新天地这两家下游企业,使得遥感所的技术在这三者之间的转移可以有效进行。遥感所的技术转移运行方式成功最重要的经验在于,通过掌握企业的一些核心资源,同时通过控股与参股来解决技术供方和技术受方之间的利益共享问题,同时向这些企业派遣技术出身的管理人员解决两者之间的沟通。
自动化所:持股企业
中科院自动化所通过共建工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企业技术联盟等多种形式,密切科技与产业的关系,加快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自动化所设基础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包括汉王、中科联创等18家持股企业。自动化所基于“项目—平台—项目”的原则,与企业共建工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企业技术联盟等,由企业提供一定的启动经费或研究经费、共享市场资源,自动化所以智力资源、品牌资源出资持股,其主要定位于服务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发可产业化的项目。
(五)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方式的契约多样化
鉴于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国有资产特性,在实际合作过程中,中关村的企业与院所项目合作中创造性地提出“弹性股权”的设计方案。
该模式的核心内容是:以一项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目的,由新产品提供方和市场推广方合资办一家企业,企业创办初期注册资本不高,因此市场推广方初始投资不大,新产品入股的作价也不高(远低于产品开发成本),但合资双方同时约定:假如该公司经营成功,那么在公司资产达到一亿元之前,市场推广方的股权要随着新投资人的增加而被稀释(即股权比例缩小),而新产品技术方所拥有的股权比例则保持不变。
这种“弹性股权”设计的机制应对了技术转移中的市场不确定性,可以满足交易双方的要求:第一,获得新产品的进入门槛不高(相当于购买了一个看涨的“期权”),即使推广失败损失也不会很大;第二,如果新产品的市场很大,则推广者捷足先登将会占据竞争优势;第三,若公司经营资产达到一亿元时,技术拥有方所持有的资产就会数倍于新开品开发的成本,国有资产就会增值。反之,如若不采用“弹性股权”,而一味按新产品开发当时的投入成本要价,则很难有人愿意投资推广,那么该新产品的命运就会终止于实验室,所投入的国有资产也无从保值更谈不上增值。弹性股权设计充分保障了科研院所的利益,同时也显示了该技术的市场化潜力及双方合作的强大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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