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稀土矿藏资源丰富,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有“21世纪的新材料宝库”之称。稀土除在钢铁行业广泛应用外,与高新技术产业关联度密切,产品市场全球化特点突出,其后续产业链的发展空间也十分广阔,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但是,我国的稀土产业并没有显现出应有的“朝气”,与其资源的“霸主”地位很不相称。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稀土市场日益兴旺,南方离子型稀土矿藏丰富的省区先后掀起了稀土热,数百个稀土矿点和分离厂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然而由于缺乏正确的市场意识和行业规划,盲目地新建工程,无序地生产开发。
自2007年起,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采取对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实行指令性、对稀土生产实行总量控制等措施,目前,我国稀土生产稳步发展,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实现量减价增。根据27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发布的2007年稀土工业发展经济运行形势显示:2007年,我国稀土产品出口量为4.90万吨(含稀土磁体),比上年减少14.93%,出口金额达到11.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00%。国家发改委工业司还指出,目前,稀土行业发展存在着四大动向。
(一)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
从2007年起,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纳入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国家继续加强了对稀土出口的管理,并于6月1日对稀土金属加征10%的出口暂定关税。稀土产品出口呈现“量减价增”局面。
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高性能储氢材料、动力电池及控制系统(限于合资)等产业;限制外商投资的有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禁止外商投资的有稀土勘查、开采、选矿等。商务部公布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将稀土矿冶炼工艺、单一稀土分离制备技术、稀土精矿前处理技术等列入禁止进口技术目录。
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国土资发〔2007〕92号),自2007年4月12日起,凡申请钨、稀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以及申请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一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
国家发改委利用国债资金支持了一批稀土高技术应用和利用先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项目。这批项目总投资15.86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补贴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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