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钨及钨制品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涉及产品有钨砂(禁止出口)、仲钨酸铵、偏钨酸铵、三氧化钨、蓝色氧化钨、钨酸、钨酸钠、钨酸钙、钨粉、碳化钨、未锻轧钨、钨废碎料; 1月1日起,对部分原料级钨品出口开征暂定关税5%~15%。其中,氧化钨、APT、碳化钨、钨粉、未锻轧钨出口暂定关税5%;废钨碎料出口暂定关税15%;1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第94号公告,实施钨行业准入条件; 4月12日起,钨开采许可证审批权限上收,凡申请钨、稀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以及申请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一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 6月1日起,调高暂定关税税率,硅钨铁由10%调到15%;7月1日起,取消钨酸、蓝色氧化钨、偏钨酸铵、钨酸钠(钙)、钨混合料、其他钨酸盐和其他钨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等10个品种的出口退税,调低钨丝和其他钨制品(包括硬质合金)的出口退税从13%降低到5%;7月1日起,实施新的福利企业税收政策,对于安排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8月1日起,钨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调高,三、四、五等钨矿山由每吨0.6元、0.5元和0.4元调高到每吨9元、8元和7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钨产业政策的密集出台,彰显了政府对钨战略资源出口和钨行业管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从短期看,将给钨品出口带来影响;但长远看,逐年减少钨品出口配额,是鼓励钨产品结构调整,限制中低档钨品的出口,抑制钨初级冶炼加工盲目投资的重要措施。从出口退税到降低退税、取消退税、征收关税的出口关税政策的逐步调整,是从鼓励钨品出口到限制钨品出口的重要政策转变,是大势所趋,也是国家减缓外汇储备过快增长、调整进出口产品结构,促进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
2007年,钨品进出口价格的差距仍然较大,与国外先进的钨工业相比,中国钨工业亟需进一步加快产品的优化升级,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钨冶炼加工技术和产品,提升企业的资本运作实力,树立国际化的管理理念,建立全球化的营销网络,切实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钨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产业集中度不高的现状虽有改善,但尚未得到根本改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建立全球化生产销售体系和网络,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立足和巩固国内市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加快国内资源整合的进程,推进国际钨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集生产、科研、销售、投资为一体的集约化、资本化、国际化的大型钨企业集团,已成为中国大中型钨企业做强做大的紧迫战略课题,钨精深加工领域中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2008年,钨产业机遇与风险并存,竞争更趋激烈
2008年,政府换届、北京奥运、上海世博会临近,将继续推动国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与钨品消耗直接相关产业也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这是支撑钨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和钨市场保持平稳运行的良好经济环境。但同时,钨产业也面临宏观政策调控效应和钨开采总量增长带来的风险,钨冶炼产品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
国内钨市场价格要稳定,钨开采总量控制是根本,钨后端产品提升技术、价格和竞争力是关键。春节过后,因遭受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停产的钨企业已恢复生产,由于钨精矿产量锐减,钨价格高开高走,有利于推动全年钨精矿价格的稳定。预期全年钨价将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小幅振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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