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省经贸委组织专家组对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计划于本月22日正式报国家发改委。评审会议由刘焕彬院士支持,省经贸委环资处副处长李晓燕、市经贸委副主任叶佑新和我区杜丽霞副区长到会并作了讲话。省发改委、科技厅和环保局及我区相关部门、重点循环经济企业负责同志也出席论证会。
杜丽霞副区长介绍了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基本情况,她表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提高发展效益和质量,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规划政策体系,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正稳步实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的愿望迫切。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以“效益之区、创新之区、生态之区与和谐之区”为目标,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发展,促进企业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抓好萝岗中心区和生物岛等重点区域循环经济规划和建设;加快全区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建设等等;推进产业结构向低能耗排放、高效益方向发展,构建循环经济生态产业链,全面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试点园区,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标兵和带头作用。
负责“实施方案”编制的南京大学课题组,向会议提交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研究报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说明》,详细介绍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经论证,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所作的工作,认为“实施方案”提出以“产业生态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节能减排为切入点”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持之以恒”的原则符合发展理念和开发区实际情况,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符合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保障措施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