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内房地产项目时间跨度大,未清算项目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经开区地税局制定三条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摸清情况,明确任务。
该局组织管理员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对94年以来在辖区内开发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统计,对达到结算标准的项目分户建立清算档案,逐一落实项目名称、土地来源、开发方量、投资比例、销售收入、开发成本、税款缴纳等数据,经过扎实细致的前期调查工作,目前该辖区达到结算条件的37个项目已经全部纳入结算工作的目标任务中。加强领导,合理分工。
该局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方案,由各税务所所长负责全面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并按照“以老带新、优势互补”的原则成立四个清算小组,明确了小组长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情况反馈等具体职责。分步进行,定期通报。该局将清算工作定为两个阶段进行,3—6月为一阶段,力争完成总局抽查范围的项目清算,7—9月为二阶段,完成其他达到结算条件的项目清算;同时,按照拟定的工作安排,该局强化工作监督,要求各清算小组每半月向所长汇报工作进度,对未完成任务必须解释原因,同时每半月在全所范围通报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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