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9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对2008年利用外资工作做了部署。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指出,在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日益明显的条件下,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把握经济全球化和资本跨国流动的新趋势,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实现利用外资稳定健康发展。
这次会议确定,2008年中国将从五个方面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外资在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落实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高端制造环节。引导外资研发中心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高新技术领域开展原始创新,鼓励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合作战略联盟。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
二是优化外资区域布局。在广东、上海、江苏等东部地区建立产业转移促进中心,在中西部地区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三是吸收外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稳妥扩大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对外开放,拓展利用外资的新领域。引导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和采购、物流中心。
四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支持国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投诉管理办法,依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优势。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委会体制优势,支持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和升级。大力推进和谐开发区、生态开发区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西部国家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商务部研究院张莉指出,中国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是在对外开放战略不变之下的一种引资战术变化,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的政策并没有改变。
张莉认为,追求外资质量及外资结构的优化、实现利用外资与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和谐统一,将是未来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基本出发点及指导原则。中国将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环保产业,严控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大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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