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工业园区于2006年9月22日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命名为省级开发区,并将名称统一规范为“湖北竹溪工业园区”,是通过国家审核的160家省级开发区之一。
湖北竹溪工业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和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并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湖北竹溪工业园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