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雄县人民政府同意,雄县国土资源局拟对将台路南段东侧0.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规划用途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用途和设计条件: 拟出让土地位于将台路南段东侧,面积0.8亩, 出让土地规划为商服用途,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配置必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建设容积率<1.6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详见规划部门规划设计要点); 二、公开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增价规则: 本次公开出让0.8亩国有土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万元,每次报价增加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倍数。 三、公告期限及竞买人范围: 本次出让公告时间为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竞买人报名(节假日除外)。每宗地竞买报名人少于3个,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报价期限于2008年2月22日至2008年3月6日下午四时。竞买报名人为3个或3个以上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组织、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竞买报名和资料索取: 有意竞买者请持相关经营执照及资质证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到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咨询、索取资料、报名,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顶土地出让金,竞买不成保证金退回,不计利息。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土地均为现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设施由竞得人另行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为准。 |

![]() 苏州园区酒店项目合作招商.. |
| 打印 收藏该页 用户中心 |
相关资讯 | 相关链接 |
|
| |
发布评论 |